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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校史资料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0 责任编辑:党委宣传统战部 来源:党委宣传统战部 浏览量:


尊敬的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七十载弦歌不辍,七十载春华秋实。2026年,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将迎来建校70周年,这是学校发展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生动呈现学校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建设与发展历程,展示学校历史底蕴、办学理念、育人成效和师生风采,传承“地质报国”优良传统,弘扬地矿精神。现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含离退休)、广大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各类校史资料。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教师、广大校友及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长期征集:长期接受师生校友、离退休教职工、社会各界捐赠校史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内容

凡属1956年建校以来遗传下来的,具有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均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列。主要包括:



(一)实物资料类

1.各历史阶段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时的题词、赠言及相关报道等;

2.各历史阶段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读书笔记等;

3.师生员工和校友在校期间使用的具有纪念价值的证件(如工作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等)、票据(如饭票、开水票等)、实物(如校徽、印章、袖章、校服等具有时代特征的物件);

4.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等;各历史阶段对外交流与合作中获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等;

5.师生校友参加重大活动、技能比赛等形成的聘书、奖状、证书、奖杯、通知、作品等,各时期重大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6.具有时代特征的办公用品、生活与文体用品等带有老校名印记的物品。

7.其他反映学校建设发展、办学成果、校园文化等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实物资料。

(二)影像照片类

1.学校各历史阶段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校园文化的照片和影像;

2.历任校领导的照片、历任校领导班子的合影照片;

3.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人物以及各方面重要活动的影像或照片;

4.各历史阶段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调研、讲话等影像或照片;

5.反映师生野外实习、实训场景、课堂互动、文体活动的视频或照片;

6.用于教学、科研、实验实训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标本等视频或照片;

7.重要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讲座、学术交流等影像或照片;

8.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奖的影像或照片;

9.各时期校友在工作中取得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事迹的影像或照片;

10.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视频或照片。

(三)文本资料类

1.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筹建、规划图纸、迁址、更名、升格改制的批文、文件、报刊等;

2.上级支持与领导关怀,学校历任领导聘任书、信函,学校所获各级各类荣誉等;

3.学校建设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活动以及人物的文字资料,特别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技能竞赛、合作交流、教材编写出版等文本资料;

4.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文本资料。

(四)其他

1.涉及学校历史的牌匾、碑刻、拓片及文字说明等。

2.学校师生员工创作的有特色、有影响力的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品以及在各类活动中的奖品、礼品、纪念品、纪念章等。

四、征集要求

1.捐赠者应提供捐赠品说明。捐赠图片、照片及音像资料的,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照片背景、拍摄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事由、照片主要人物姓名、时任职务等信息;捐赠实物的,请尽可能提供实物使用的时间、使用者、使用用途以及其他与实物有关的背景材料;捐赠文字资料的,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在校时间、时任职务、现工作单位等信息。

2.请捐赠者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

五、征集方式

1.学校以接受捐赠为主要征集方式。

2.对特别珍贵的史料,持有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在复印、扫描后将原件归还持有人。

3.对年事已高的老教师、老校友提供的材料,可经双方协商,由学校派人登门拜访,接收捐赠或记录整理。

六、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采取邮寄、直接交送、发送邮箱等方式捐赠,或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络我们协商捐赠方式。邮寄时,请备注“校史资料征集”并注明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时,邮件主题请标明:“校史资料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委宣传统战部 马艳乐

联系电话:0371-56189088;13643831052

邮箱:hndydwxcb@126.com

七、其他事项

1.学校将对所有资料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捐赠后,资料及实物所有权归学校。一经选用,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并在校史馆布展中选择展陈,未选用的资料将退回本人。

2.捐赠者可以优先使用捐赠品。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知识产权的部分,学校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3.捐赠品为原件的,其所有权归属学校,学校展出时注明其来源及捐赠者。

4.捐赠品为复制(翻拍)件的,其使用权归属学校,学校展出时注明物件出处。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全体师生、离退休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对学校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

2025年12月10日